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購買發票預繳稅款能否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或退還?
答: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管理辦法》(國稅發(2010)40號)第十條規定:“輔導期納稅人按第九條規定預繳的增值稅可在本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后預繳增值稅仍有余額的,可抵減下期再次領購專用發票時應當預繳的增值稅。納稅輔導期后,納稅人因增購專用發票發生的預繳增值稅有余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在納稅輔導期結束后的第一個月內,一次性退還納稅人。”
以上是我們對于<泉州一般納稅人相關資料>的介紹,歡迎繼續關注泉州順鑫財務公司,我們竭誠為你服務,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咨詢15659205688。
泉州市順鑫財務咨詢有限公司
服務熱線:18759950033微信同號
QQ:508900013@qq.com
網址:http://m.webtagstudio.com/
地址:泉州市泉秀路領秀天地E座40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