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第三方出售消費者iTunes信息 蘋果遭遇集體訴訟
來自羅德島和密歇根州的三位iTunes用戶Leigh Wheaton,Jill Paul和Trevor Paul提起訴訟,聲稱盡管蘋果公司參與了一項廣告活動,“標榜在數據隱私問題上親消費者立場”,甚至在拉斯維加斯的廣告牌上寫著口號“iPhone里的一切都會留在你的iPhone里”,他們還在挖掘和向第三方出售個人信息。當事人抱怨蘋果公司收集的數據違反了他們自己所在州的隱私法。
據51頁的訴訟稱,“你在iPhone上購買的音樂信息都沒有留在你的iPhone上”。
該訴訟指控Apple通過向第三方出售,出租和傳遞有關每個消費者從iTunes Store購買的音樂的信息來補充其收入。
根據訴訟內容“Apple出售的數據包括其消費者的全名和家庭地址,以及某些音樂類型,以及在某些情況下,客戶通過iTunes Store購買并存儲在其設備中的數字音樂的特定標題, “
該訴訟進一步聲稱,在Apple出售其客戶的個人收聽信息后,收到數據的人將其與Apple客戶的其他個人信息相匹配,然后在公開市場上轉售該信息。該訴訟還指控蘋果公司向其App Store中可供下載的各種移動應用程序的開發(fā)者出售,出租,傳遞或披露數百萬客戶的個人收聽信息,以及數據聚合器,數據合作組織,名單經紀人和其他第三方。
該訴訟稱,“蘋果公司從其未經授權的銷售,租賃,傳遞客戶的個人收聽信息中獲利豐厚”。 “這樣做是以犧牲客戶的隱私和法定權利為代價的,因為蘋果公司在披露其個人信息之前不會通知客戶以獲得客戶的必要書面同意。”
但是,蘋果公司的隱私政策聲明它只收集與任何個人用戶沒有直接關聯(lián)的“非個人信息”。該政策規(guī)定,它收集的“數據本身并不允許與任何特定個人直接關聯(lián)。”公司政策還規(guī)定,他們可以為任何目的保留收集,使用,轉移和披露非個人信息的權利。 蘋果公司在其隱私頁面上聲明其可能收集的信息包括來自iTunes Store,App Store,Mac App Store,Apple TV和iBooks Stores的App Store以及我們的其他產品和服務中的活動。 蘋果公司表示,這些信息將被匯總并“用于幫助我們向客戶提供更多有用信息,并了解我們網站的哪些部分,產品和服務最受關注。”
Apple沒有回應Billboard的評論請求。